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郑文涛(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都是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解决这些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这些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的战略考量,深刻揭示了我们党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具有深邃思想内涵和重大时代价值。深刻理解这些重要论断,需要我们弄清楚蕴含其中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
1.理论逻辑: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
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党存在、发展和壮大的根本条件,也是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鲜明特质。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的工人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在为之起草的《共产党宣言》中,他们鲜明地指出了共产党的性质,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列宁在建立和巩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也特别强调,“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我们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我们应当努力把党员的称号和作用提高、提高、再提高”。马克思主义政党之所以高度重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永葆党的政治本色和生机活力,从而更好地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的工人阶级政党。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空洞抽象的,也不是说教性的,要靠千千万万党的基层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静止的,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其内容和要求随着时代的前进、随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而发展。今天,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49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大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同时大也有大的难处。把这么大的一个党管好很不容易,把这么大的一个党建设成为坚强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更不容易。只要我们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就一定能够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如何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如何实现长期执政,是我们必须回答好、解决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这一根本性问题也正是我们党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历史逻辑:党在解决独有难题的奋斗历程中不断成长壮大
中国共产党穿越百余年的风风雨雨,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历史时期所遇到的困难、挫折与兴衰成败的考验,所遇到的独有难题从来没有间断过,甚至还遭遇重大危机,处在生死攸关的转折点上。中国共产党事业推进的历史和自身发展壮大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解决独有难题、化解重大危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历史。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形成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三大法宝,努力建设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着重提出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开展整风整党,加强党内教育,整顿基层党组织,提高党员条件,坚决惩治腐败,积累了执政党建设的初步经验。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围绕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开创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解决党内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问题,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面对“四大考验”日益严峻复杂、“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凸显的内外形势,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在回顾和总结党的奋斗历史时,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说:“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这就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打仗,新中国的成立已经说明了;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搞建设搞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也已经说明了;但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坚持住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还需要我们一代一代共产党人继续作出回答。”这深刻启示我们,要强党兴党、执政兴国,使党永葆生机活力和长盛不衰,就必须实事求是地认识和把握自己,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常怀远虑、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忧患意识和斗争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实践,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不断交出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3.实践逻辑: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也是我们党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关键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跳出历史周期率问题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思考、探索、解答的大党独有难题,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正是基于此,党的二十大向全党发出号召:“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我们要认真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纯洁和强大生命力。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有力有效日常监督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推动全党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勇于自我革命,必须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要深刻领悟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使党的创新理论真正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坚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提升全党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完善问责制度,用好问责利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管好关键少数,做实政治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落实巡视全覆盖任务,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使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时代新征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点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涵养浩然正气,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永葆共产党人的精气神。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决不姑息。准确把握腐败的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更加注重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代言人、代理人,更加注重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以党永不变质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